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和某个民营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但是突然在2017/10/23日和我们开会,说明以后实习工资要求按照劳务合同交劳务所得税 不是之前承诺的个人所得税 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是属于侵犯我们的权益(希望可以短信联系,非常感谢!!!)
2025-02-12 05:53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公司在实习期间提出改变以往约定的税率,例如从个人所得税变为劳务所得税,这可能会对您的收入产生影响。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邮件、会议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同时,如果您发现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寻求帮助。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的来电,期待您的进一步反馈。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