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在1989年的时候了一块自留山给别人修建加工房,定期8年,以下几个问题, 1立下的讨约上面有在证人的签名,没有村里的公章、这样的讨约在法律上能有生效吗? 2对方在1992年,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过关系向有关单位申请了士地建设使用证,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我方有沒有胜算, 3:在这些年.其中打了八年官司,在以前的司法程序上有些腐败,所以其中在我方全全败下, 4:在现在的法律社会,我方能有胜算吗? 5:上传照片是2017~1月26曰,对方将我院坝翘掉,希望律师尽快答复!谢谢!
2024-09-28 16:22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提问。关于您的问题,我会尽力提供专业的解答。 关于立下的讨约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的书面协议,并且该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您担心讨约的有效性,建议您寻求当地法律专家的意见。 对于对方申请土地建设使用证的行为,这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规划许可等问题。由于我无法确定具体的细节,因此我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但是,如果该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规或合同约定,您可能有胜诉的机会。具体是否有机会,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等。 关于之前司法程序中的一些腐败现象,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不公平的审判结果。但是,随着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这种情况已经逐渐减少。现在,我国实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即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因此,即使之前的判决让您感到失望,也不代表未来所有的案件都会如此。 在现代法治社会,无论是在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法律体系中,您都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提到的照片日期为2017-1月26日,这意味着您与对方之间的争议发生在很久之前。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利,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