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今年32周岁,农业户口,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了,鉴定为平均责任,对方是机动车,医药费花了6万元,现在已经不能上班了,伤残鉴定还没做,劳动单位说愿意一次性补偿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其他的没有,有劳动合同,需要律师处理这件事,公司在江宁区。
2024-07-01 13:28首先,对于您妹妹的遭遇表示同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妹妹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使责任鉴定为平均责任,也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 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未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您或您妹妹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其次,关于劳动单位提出的一次性补偿6个月经济补偿金,这可能不满足工伤保险待遇的要求。根据工伤保险的规定,除了医疗费用外,还应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来确定。 最后,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以便全面了解您妹妹的权益并提供法律支持。律师可以帮助您妹妹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并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确保您妹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律师还可以协助处理与单位的劳动合同问题,确保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