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入职一年,提前一月提交离职手续,期间老板还要我帮忙,做些工作,到走的时候(中途已经改签行程一次了),领导出差了,找老板,老板说在某领导不在等类似的话,我就电话联系出差的领导,告知情况,余当天下午离开公司走了。 3天后该公司发个说我自动离职,将我的40余天的工资没发给我。 我如何要回我的工资?
14小时前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并完成所有必要的离职程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起劳动仲裁。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您的纠纷,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要求补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欠薪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您的工资。 请注意,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请务必保留好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如书面通知、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同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