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用人单位做了22天辞职,人事部说必须再做20天不然没有工资,应该怎么办。
7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用人单位工作了22天,您有权要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如果您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帮助解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