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安排教师暑假加班违法吗?不安排调休也没用加班费,不去还扣绩效工资
2024-11-23 05:49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学校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了相应的报酬,并且没有违反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那么学校安排教师在暑假期间加班的行为是合法的。 此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因此,在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合理安排教师在暑期加班,但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同时,对于因不安排调休导致的绩效工资损失,学校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应该考虑如何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与休息,避免因为加班而导致的绩效工资损失。 总之,虽然学校安排教师在暑期加班可能会给教师带来不便,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能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