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合同未满提前离职,公司要求我补交之前每个月公司给员工交的社保,才会给我办理正常离职解除劳动合同,8000多块,请问合理吗?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公司在你入职时承诺为你缴纳社保,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公司有权要求你在离开时补交之前的社保费用。这并不是不合理的要求。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能够要求你支付8000多元的社保费用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社保缴费基数。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该知道你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你是在试用期等特殊情况,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部分社保费用。 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你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也可能会从社保费用中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除了社保费用外,公司还可能要求你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如医疗保险费用等。 因此,建议你与公司沟通清楚具体的要求,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