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足疗店上班,他说试用期三天,过了三天后我干了一个多月,他让我辞工,没说理由,请问他应该给赔偿吗?没有合同
2026-03-03 12: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您可以提前3天向该足疗店提出离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该足疗店之间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被要求辞工的,可能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但如果该足疗店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协议中规定了在试用期内被要求辞工需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