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养殖场。公司每月15开上个月工资,工资倒是准时发。但除此之外还要扣压金,职位不同扣的金额不一样从1000到20000不等。公司解释说押金要在离职一个月以后发放。还有绩效奖金每月只发百分之七十,其余部分要在本批鸡淘汰后发,中途离职不予发放。请问这么做合法吗?
2026-03-03 12:20尊敬的客户,关于您的疑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支付工资,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员工支付押金或其他费用。其次,按照《劳动民法典》,公司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和依法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