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5月16日下午驾驶三轮机动车辆在红绿灯路口和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双都是正常通行,发生碰撞后,三轮车主停车扶起电瓶车主,看并无大碍,注,有点小擦伤,三轮车主就驾车离去,这时电瓶车主感觉心里不平衡,就打车追赶,到逼停三轮车主,并报警称三轮车主逃逸,待交警到时,三轮车主带电瓶车主到医院拍片,配药,并无大碍,只是软组织受伤,即皮外伤,时后第二天,双方到交警队协商,电瓶车车主,男,54岁,农村户口,要求三轮车主赔尝每天300元,15天休息,4500元,我朋友三轮车主也主动认错,但每天300元确实过高,三轮车主真心调解,并承诺赔偿3000元,不好写了,想问怎么能尽快解决,谢谢
2024-10-11 10:1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法律规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适当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帮助您的朋友与电瓶车车主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协商。以下是一些建议。 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言辞。 强调事故是意外发生的,双方都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提供证据证明事故的真实性,如监控视频或目击证人等。 重新评估双方的责任分配,考虑是否需要对事故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