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现在派出所开的那个单子,我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签了字,当时只是拿了五百元钱,我们这边协商时就说多退少补,因为当时还没有检查,自己也不知道是擦伤,还是有其它伤,当时拿了五百元钱,警察就说可以了就签字,但我没想到这个字签了就是了结了,今天再去派出所,派出所就说签了字就是同意五百私了,说他们管不了了,说要么找对方,看对方愿不愿意赔,要么就到法院,然后派出所又说去了法院也只是协调,得不到什么赔偿,我也没说非要好多的赔偿,我眼前就是一个星期后才能把石膏拿掉,我就是想把我这一个星期看病的钱和务工费,护理费,和我受罪几天的营养费要回来,现在派出所不管,对方一百块钱都不肯出了,还能要的到赔偿吗
2025-08-08 13:0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医疗纠纷或合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寻求第三方调解。您可以联系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公正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协议。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与对方协商达成书面的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涉及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