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合同2018年11月30日到期。公司没有续约合同,是否有赔偿(一的话是否有相关条款)之前做了4年在这家公司。还有就是公司之前有项目奖金,但是么正式写在合同里面,每年都发的,如何现在走了,是否能拿到应有的奖金(公司会不会已么正式文字赖掉这笔钱。最后一点公司和我们签的是最低合同金额,实际金额要比合同金额多,但是加金是按照最低金额来加的。是否可以走之前把之前少交金的补给我。谢谢
2026-01-17 09:10您好!首先,关于您的合同到期后公司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未就续签达成一致意见,则合同自动终止。因此,您可能需要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任何补偿或赔偿的可能性。 至于奖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具体的协议约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贡献应得到相应的认可,并且公司也愿意支付这部分款项,那么您可以考虑向公司提出请求。然而,如果没有书面的协议或明确的规定,公司可能会拒绝支付这些奖金。 对于最低合同金额和加金的处理,您应该与公司确认具体的计算方式以及加金的具体金额。如果加金是以最低金额为基础计算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实际金额支付加金,而不是以最低金额为基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