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拿票箱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合法吗?我是黑龙江省孙吴县沿江乡西屯村村民,我们这里正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是由村党支部指定拿票箱子的人,拿票箱子串户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凡是拿票箱子的人都进入了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五人其中三个人是党支部全体成员,另外一个人是近期受过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切有再上界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时伪造选票被县政府选举领导小组处理过的人,请问:这样产生的选举委员会合法吗?
2025-04-27 10:49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村委会选举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村民都有机会参与投票。 关于您提到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按照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应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是由村党支部或他人指定。如果您认为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定程序,您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审查和确定选举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此外,选举委员会成员是否符合法定人数、任期期限以及是否有资格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发现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您有权向有关机关举报,并寻求法律保护。 最后,为了保证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议您积极参与到选举过程中来,通过投票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和选择。同时,也可以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