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我3月22号晚上10点左右,车翻沟里,没有第三方损坏,然后当时很慌,找了一个朋友顶替,事后去处理,交警队处理,交警队判我逃逸,拘留15天。我想问这样判决合法吗?
2025-06-18 10:0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似乎存在一些混淆和不准确之处。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现场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有其他逃避责任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逃逸”,这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加重。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是对方车辆没有损坏,且您本人并未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导致你被判为“逃逸”。但是,由于事故中的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您详细描述您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请注意,以上解答基于一般性的法律知识和假设情境,具体案例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请务必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最准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