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要求我和我老婆做2次比录,后来和我老婆争说用词不当,那个民警拍桌子,以警察口气威胁,这样对吗?我做笔录时那个民警逼供一样,我说用我自己的生命保证,才罢休,请懂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民警这样对吗。感谢!
2025-08-09 12:17您的描述中涉及到了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这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或个人不得擅自查看他人的私人信件或其他通信内容。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该民警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强迫您和其他人接受录音录像,并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进行恐吓,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或刑讯逼供罪等罪名。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或者有其他疑虑,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