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十年前分地,多分了十亩地,然后与当时大队书记私下签的承包合同。有大队公章。请问现在有效吗?地能收回去吗?
2025-06-05 16:4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您的确存在多分土地的情况,并且已经与当时的村委会或公社领导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被认为是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而个人无权擅自占有和使用这些土地。因此,在没有征得政府或村委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占用他人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此外,即使您与原村委会或公社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也不能保证您能够立即收回被多占的土地。因为这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复杂因素。建议您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如果您确实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