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描述: 我2016年7月1日入职,入职后公司一直没给买社保,说3个月试用期,底薪3000,然后转正后一直也没给2016年7月1日入职,入职后一直没签合同,没买社保,说实习期工资300,转正给我涨工资,公司管理制度上说:转正后底薪3000.岗位考核1000块钱,但我一直拿的都是3000块钱,2017年1月份的时候因为要定工作服,公司扣每个人100块钱的工资作为工作服押金,2017年3月份,公司让我们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段工作过程中我能维权么?
2024-08-29 14:3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 至于押金问题,如果该押金属于非法所得,您可以要求公司退还押金。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