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号入职,3月14号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时间3月1号到6月1号,在职期间表现优异,提前转正,但没签转正合同,7月5号无故被辞退,赔偿金怎么算的呢?是按公司规定的固定工资算还是按上一个月收到的工资算?
2025-09-28 07:28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法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以下是一般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您的实际工作时间。 -从3月1日开始到6月1日结束,共3个月。 -从7月5日起至离职前,共约20天。 接下来,计算您的总工作时间。 -实际工作时间为3个月加上20天(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 -总工作时间=3个月*30天/月+20天=90天。 然后,计算您的平均月薪或年薪。 -根据公司的规定,您可以选择按照每月发放工资的方式进行计算,或者选择按照平均月薪或年薪进行计算。这取决于您与公司的约定。 最后,计算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基于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平均月薪或年薪。因此,如果您的平均月薪为X元,则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实际工作时间/平均月薪)×X元 请注意,上述计算仅作为一般指导,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您对具体计算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