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做暑假工的,已经做了二十几天了,但是我不想做了,而且我们也没有签合同,老板应该给我这段时间的工资吗
回答数:365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如果您没有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雇主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获取具体的事实和细节信息,建议您尽快联系雇主并明确告知您的想法和需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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