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妈妈52岁,在当地派出所做临时工做厨师工作8年余,这期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五险一金等情况,就每个月领固定工资。现在换了一个所长,这个领导说县公安局开会规定要签劳动合同对临时工,而且要购买五险一金,但是由于我朋友妈妈年龄超出50岁,所以不能购买五险一金,所以现在可以用我朋友名义购买,而且工资都打在我朋友卡上,我朋友今年27岁,没有固定单位上班工作(没社保等),现在要求他们签下面图片上的协议,所以在这里咨询一下,这个协议是否合法,还有就是到了50岁以后是不是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就不能给上班人不买五险一金的?谢谢
2025-12-19 11:08首先,您朋友妈妈在当地的派出所做厨师工作8年的事实是真实的,并且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是存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临时工而言,应当与雇主建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关于您的朋友使用她名义来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这种做法可能涉及到一些潜在的风险和争议。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群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社会保险。例如,如果您朋友的母亲在60周岁以上,则无法以她的名义购买社会保险。其次,如果存在任何其他法律或政策方面的限制,那么她也无法以她的名义购买社会保险。 至于您提到的“到50岁时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就不能给上班人不买五险一金”的说法,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说法。实际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甚至同一行业内,对于劳动者退休后的社会保障待遇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具体到您朋友母亲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朋友应该尽可能地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