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去年9.19下班回家途中骑行摩托车因下雨路滑摔倒,导致左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手术后至今还不能生活自理,公司现在只答应负担保险公司报销后剩余医疗费。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其他的费用吗?问公司要劳动合同,现在并没有给出来。
23天前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或职业病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母亲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她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此外,关于公司是否应支付劳动关系中的其他费用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的劳动法规。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对于保险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最后,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第三方调解来解决纠纷。如果您认为情况复杂或者难以自行解决,请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