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截止2018年7月6号还没有发放自2018年5月份,6月份的工资,没有报销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金(连续9个月份),我现在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公司需要对我进行哪些经济补偿的?我本人需要向公司履行什么手续?
1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视为已建立劳动关系。关于拖欠工资和未报销异地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如果您选择离职,通常情况下,公司会要求您提供离职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此外,由于您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较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然后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