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年,未满合同期主动辞职,因为要缴纳培训费,我直接走未办理辞职证明,可以转走保险吗。
回答数:671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您有权在不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如果您的离职没有经过正式的书面程序(即“双签”),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完整的经济补偿金等。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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