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妻子在欧莱雅做导购工作了四年,上个月单位通知她工作的门店下人,而且以无新岗位安排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每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14天前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的妻子如果因为身体状况无法继续担任导购员工作,且用人单位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额外支付了一个月工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经济赔偿金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的妻子在欧莱雅工作满6年,则可以获得6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过,具体金额需要依据您的妻子的实际工资和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同时,您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2025-09-13 07:51:0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266今日律师解答 46945

相关推荐
2018年当事人本人带着相邻们去被告厂子里打工,后一直拖欠工资数额已经达到16万,后当事人及相邻们找到社会保障局在其调解下与杯盖达成给付工资的协议,并有哈桑方的签字手印,但是被告一直怠于履行,现在,当事人及相邻想起诉被告,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赔偿。 1回答
三方协议,如不报道需赔偿违约金,报道了感觉公司不太好想走,还要赔偿违约金吗? 1回答
个人申请工伤的。社保局审批承诺时限60日,为什么领取批文还需20天内? 1回答
准备去一家医院上班,还没签聘用合同,先要签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请问违法吗 1回答
本人和一朋友在宜宾跟一个姓姜的老板干活路 他是李庄人 总共干了三天半 合计工资1410元 (是5.17至5.21号之间) 因为本人有其它事就不能帮他干了 我们就叫他给工资 他说6.5号拿 以后一直不接电话到现在 1回答
工地工人的工资证明该怎么写,找包工头写怎么写 1回答
农民工受工伤公司赔偿太低,现在公司要求走法律程序,而受伤工人无精力人力走私法程序怎么办 1回答
工作满十年离职有赔偿 合同到期,工作十年,单位只给我买了九年保险,可以要求补买保险吗? 1回答
我的妈妈在鞋厂餐厅领餐时因地板上有汤汁导致摔倒去医院治疗手术骨股断裂三个月只能平躺休息,一年后才能修复,可能会有后遗症。去找厂方谈,厂方说跟他们没责任,拒绝拿基本工资高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我还怎么办。 1回答
我进公司以来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社会保险也没买,一天上班时间十六小时,还没有一天休息,公司马上就要关闭请问这些问题应该怎样补偿。谢谢!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