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离职有赔偿 合同到期,工作十年,单位只给我买了九年保险,可以要求补买保险吗?
14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在合同期内因公司原因提出离职,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的实际服务年限(即10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不少于9年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是否购买未履行的保险期限内的保险。 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购保险的问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保险种类。不同类型的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不同的购买条件和费用标准。 补购时间。通常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员工有权要求补购,但补购的时间限制可能与员工的实际服务年限有关。 公司财务状况。补购保险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或成本预算,因此需要谨慎评估。 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