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用工,我在厦门市开车,用工单位又没与我鉴合同,我俩又不想做了,这单位听说几个月不发工资的,经常有货款在我这里,我能不能拿货款扣下抵我们的工资?如果这样做违法吗?
14天前所谓“非法用工”,是指未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劳动关系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和用工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您可能面临被认定为“非法用工”的风险。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以便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可以将尚未发放的工资用来抵扣部分工资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口头协议,这种做法可能会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双方之间的纠纷升级。其次,即使有约定或口头协议,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导致赔偿责任的承担。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