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由于单位要求我每天晚下班1小时,我不同意,提出离职,单位是否要给我赔偿,
回答数:705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如果您的单位要求您每天晚下班1小时,且未得到您的同意,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因此,您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和需求,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坚持离职并希望获得补偿,建议您在离职前与单位协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同时,也可以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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