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有个女员工生病进ICU了,领导要求单位所有女员工必须24小时轮班看护,有补贴,这合理嘛?
2025-04-13 11:1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单位要求所有女员工24小时轮班看护生病的同事,并提供补贴,这种做法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上限(即每天8小时×24天/月=192小时)。如果单位要求所有女员工24小时轮班看护,且没有给予合理的休息时间,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一定数量的带薪休假,以便他们能够进行必要的休息和恢复。如果单位只提供补贴而不提供相应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机会,那么这种做法也可能会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争取得到合理的安排和休息时间。如果单位坚持不改,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通过工会或者其他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