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租住中恒中介房子签的15个月到8月4号,因为中介和房主合同还有15个月,附加条款住到5月4号满一年不住就不算违约,我现在打算住到5月4号不住了已经书面通知中介可以带客户看房,现在中介要求还得履行合同4月4号把后面一个季度房租也交了,不然我算违约,中介是提前一个月交租,其实我的钱已经交到5月4号了,口头承诺等到不住再退我租金,我现在就是想知道我用4月4号交钱吗?等我5月4号不住了剩下的租金不退我怎么办?
2025-06-08 00:11您与中介签订的租房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在租赁期间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导致对方解除合同,那么该方将被视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协议中的条款选择是否继续履行剩余期限的合约。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按照您的表述,即房东和中介的合同还剩下15个月到期,并且附加条款规定“住到5月4号满一年不住就不算违约”,这意味着即使您在5月4日离开,也不会被视为违约。因此,您无需支付额外的租金给中介。 然而,由于房东和中介的合同并未到期,而且您已经通知中介您计划于5月4日离开,所以如果您不再需要继续支付房租,您应该立即向中介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多付的租金。如果您没有这样做,而只是口头承诺将在5月4日之后退还租金,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因为您实际上并没有履行这一承诺。 因此,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尽快与中介沟通,确认您的权利,并确保所有相关的费用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