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两月前公司以应对劳动部门检查为由要求员工签合同,本人发现合同内容与实际员工待遇福利不符,员工有权要求支付赔偿吗?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工作一年后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此外,劳动者还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法定费用,并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