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年一直没用给缴纳过社保 现在找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其补缴纳保险,但是公司与我对缴费基数存在争议 公司想按照基本工资补缴 我要求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因为公司发工资一直是老板私人农业银行个人账户转账给我 而且我是做业务的 提成不固定 发工资时间不固定我 监察说确定缴费基数存在争议 不属于他们管 劳动仲裁也说不归他们管 这个事归法院管么
2024-08-22 16:2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在您入职时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并且双方对于缴费基数有争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对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您是否需要将案件提交到法院,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劳动争议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争议复杂,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