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因家中有事又还在试用期内向领导部门提出辞职,领导不批直接拒绝后提出请假,还在请假期间公司却强制扣押了我上个月的工资,打电话给领导,领导态度及其恶劣,还要我直接告他,我该怎么办
2026-01-13 22:38您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您现在的情况属于试用期,因此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批准您的请求,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留好与公司相关的所有沟通记录,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证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