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电瓶车被机动车撞了,交警队判的责任在机动车。保险公司愿意理赔,但要撞人方签字,而撞人方不愿意签字。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吗?如果起诉的话是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吗?
2024-07-13 04:2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交警已经判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应当对电瓶车方进行理赔。如果机动车方不愿意签字,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者理赔金额与实际损失有较大差距,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起诉时,可以将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方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明确理赔范围和金额。如果沟通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存好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交警责任认定书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