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约定借款二十年,前十年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还。可刚借了5个月甲方(借款方)强行打款退还本息,违约金按标的20%付给守约方。
2025-06-04 13:51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借款人就借款事宜签订了借款协议,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二十年,且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内不得无故要求退款或提前还款。然而,在借款后不久,借款人突然提出要退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并声称这是由于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借款方有权拒绝借款人的要求。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人必须在借款期内履行其义务,包括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而借款人突然要求退款,这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因为借款人未能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其义务。 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借款人沟通,明确告知他们借款协议中的规定,并解释为什么您不能接受他们的要求。如果必要的话,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