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送货司机。我和A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老板又成立了B公司。AB公司的法人不是同一人,但是这两家公司的货都要我来送。我只领A公司的薪水,已经有四年多了。前几天B公司的货我忘了送,A公司给我处分,还扣我工资一百元。请问AB公司合法吗?我能起诉他们吗?
2025-03-03 23: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一些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果您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的,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条款,那么您的行为应该是正当的。 然而,如果B公司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始经营,并且将您的工作转包给了自己,这可能会构成非法竞争,侵犯了您的权益。因此,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B公司的违法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由于您已经为A公司服务了4年多,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收集好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