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公司的口头委托在外地定了26万元的船机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施工人员来自公司(当时公司在汉无业务可做人员闲着),施工吊装出了安全事故,砸死了甲方安检员赔偿了及其他费用计30余万,公司没有赔付一分钱也没受任何的丝毫影响,所以本人没将工程百分之十的利润打回公司。公司反说我侵占公司利润,这怎么反驳此事呢?谢谢知咨下。
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获得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且该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因此,您的行为不会构成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责任分配。虽然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安全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个人责任就应当承担全部损失。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事故是由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当事人过错造成,则可能不适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此时您可以主张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后果。由于您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利润,而公司也未要求您支付相应的利润,因此不存在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您无需对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责任负责,如因不当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合同的具体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