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和金融公司合作,商家推出活动介绍7名客户手机0元购!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充分的解释清楚,商家和金融公司的办单员口头表达如果介绍不来客户,再前三个月可以不用利息购买手机,三个月之后有利息。现在商家和金融公司解除合作关系,金融公司打电话催债。不承认之前所说,并且一切按照合同。3489的手机一年一共要还5539,请问这合法吗?
2025-03-25 23: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一些争议点需要澄清。 首先,关于“商家和金融公司合作”的情况,通常此类合作需经过双方协商并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合同文件。如果您与商家和金融公司之间确实存在这样的合作关系,那么应当依据上述协议或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其次,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如果无法介绍到足够的客户,将不会收取利息。如果金融公司在未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要求您支付高额的利息,这可能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 再次,有关于逾期还款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或其他债权人有权采取措施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发送催款通知书、提起诉讼等。在此情况下,如果金融公司已经通知您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您的欠款事实,您可以考虑是否同意支付剩余的款项,并且在支付前应仔细审查所有的收费和费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凭证,以便将来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使用。同时,如果遇到困难或者不清楚的情况,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