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奶奶的孙媳妇。 我奶奶现在八十多岁,住养老院。 奶奶是烈士遗嘱,每月有养老金可以领的,年底也会有补贴的,现在的问题是请了个律师她现在不能自己支配自己的钱了,之前存的钱和现在每月领的钱都压在律师那边,现在每月四个子女每人投500元,交给律师,律师1500交养老院,500给奶奶做用作生活费。老太太觉得很憋屈,老是吵钱不够用,问律师要也要不到,她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
2025-03-25 21:55首先,关于您的奶奶是否需要处理其个人财务方面的问题,应当由她本人做出决定,并且按照她的意愿行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奶奶已经去世,因此无法提供法律上的建议或指导。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律师收取费用的问题,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人应当尊重老人的生活习惯和意愿,不得强行干涉或者限制老人的自由。如果您的奶奶认为律师的行为侵犯了她的权利,您可以考虑向当地老龄工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解决。 最后,关于您提及的每个子女每个月投入500元的问题,这可能是出于对老人经济状况的关注和支持。作为孙媳妇,您可以与您的其他家庭成员讨论这个问题,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帮助您奶奶改善她的生活条件,比如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源来筹集资金等。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亲属共同商讨如何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这些收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