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A去世,家里还有个老人B,老人A在世期间小儿子抚养了二十年。老人A去世后,老人B现在在大儿子家,兄弟俩约定:老人B在世期间,土地大儿子种,老人B去世后,所有土地转给小儿子,大儿子同意了,大儿媳妇在合同上签字了,见证人是老人A的亲弟弟,没经过官方,都签字了,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遗产继承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方式,适用于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老人A生前立有遗嘱,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则其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归于其子女或配偶。但是,在没有明确表示遗嘱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老人B与大儿子签订了书面协议并由大儿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在场,但这种协议并没有得到法定继承人的认可或者确认。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份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直接转移土地的所有权。 至于是否需要通过官方程序来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集体土地,可能还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