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工,5月19号正在上班时被辞退,25号上午我在街道劳动仲裁立案,要求赔偿,25号下午就被劳务派安排工作,但我拒绝了,请问还能要求赔偿吗▽
2024-10-13 19: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5月19日被辞退后,在5月25日再次被派遣到工作岗位上,并且拒绝了继续工作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情况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和分析,以确定是否还有资格获得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您在被解雇后被重新雇佣,而拒绝了新的工作机会,这通常被视为一个终止合同的事件。然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补偿。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的决定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