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4月5日到一家新公司,当时去上班时条件是帮我把社保续上,3500底薪,5月19日他让我不要去上班,说公司5月底要关门,现在就是4月份工资,3500底薪➗满勤24×实际出勤22,可是他现在要我个人全部承担社保费用,5月份工资还要等到6月20号结算这样合理吗
2024-10-13 19:5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4月5日入职并被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在5月19日,公司告知您不再需要您继续工作,并且表示该公司将在5月底关闭。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支付未工作的期间的工资和相应的补偿金。 关于您提到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确实没有为您缴纳保险,那么这种做法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注意,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请注意保存好所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