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年级学生在早上上自习课时跟在教室外两名值日生玩闹时,导致其中一名值日生脸部受了伤,产生一些医疗费用,(老师没到上班时间)。资询一下律师,校方有没有责任,责任应如何分担?谢谢
2024-09-27 14: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对于因学生的过失行为而导致的损害,学校有义务进行赔偿。 在此案例中,如果学生的行为造成了伤害,并且该伤害是由学生本人造成的,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伤害是由于学生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教师不在岗等,学校则不需承担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有责任以及责任如何分配,需要具体分析事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