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把精神病人带回老家治疗犯法吗?
2024-09-27 15:3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可知,只有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而精神病人不属于成年人范畴。因此,即使该精神病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也不能将其强制送回其居住地进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没有关于将精神病人强制送回居住地接受治疗的规定。因此,如果该精神病人是自愿返回居住地进行治疗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是,如果该精神病人被家人或其他人强迫回到居住地接受治疗,则可能涉及非法拘禁或虐待被监管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