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未成年有收到三个月的工资,和老板辞职,老板说最早要两个月后才可以走,然后和同事说了句要告劳动局,老板马上打电话让他第二天走人,是属于被辞吗?可以告他吗?
1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是否构成“辞退”或“被辞退”的关键在于雇主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您的案例中,虽然雇主威胁要告劳动局,但并没有实际实施这一行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是在合法的情况下提出离职,并且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那么通常不会被视为被辞退。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除非您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雇主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例如,强迫员工离开),否则您可能无法将雇主起诉至劳动局。不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