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公公4月7日从工地摔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请问这个一次性可以赔偿多少钱?(住院费用都是第三方包工头支付了,另外,我公公身份证4月4日满60岁,4月7日受伤。这个有没有影响?)他没有工资5000元。
2025-03-07 11:48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对于您公公的情况,如果是在工作中摔倒造成伤害,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他的劳动关系应当继续保留,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停工留薪期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其他相关待遇。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数额应以当地社保部门或司法机关确定为准。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保局或法院咨询,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至于您提到的公公年龄问题,由于公公已经年满60周岁,按照法律规定,其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因此他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仍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相关待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