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后老板是托买的工伤险,由劳务公司代理作为临时工办理评残,没有用工合同,我会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吗,保险费一个月交八十元的工伤险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求解答
2025-03-07 11:46首先,关于你的工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你的工伤是由雇主和劳务公司共同承担的,那么雇主和劳务公司的责任应按照各自的比例来分担。 其次,关于保险费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向国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你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这通常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如果雇主不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则你应该自己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最后,对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你的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符合相关的伤残等级,你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你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