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连凯科技公司上班,由于,是计件工资,可是他没有能么多活,老是休班,工资还不够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我提出辞职,可他们拒绝支付我的工资。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2025-03-07 1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您应该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明您的存在和工资支付情况。然后,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请求其进行处理。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遵循合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