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个人的工厂打工,手指骨折了,做了手术,一年之后取钢板,我想问一下,如果一年之后取钢板的时候,对方不给我拿医药费的话,我还可以走法律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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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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