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朋友一起办个公司,我占10%并由他代持,现在他以公司名义并以公司为抵押贷款100W,贷款下来后才通知我。若他携款而去,或者后续公司倒闭,我是否需要出钱偿还?麻烦帮我看看。谢谢
2025-10-15 17:11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贷款,并且在贷款成功后未及时告知您,那么这可能构成一种不当得利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贷款而产生的损失。 此外,如果您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并且您已经明确表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则您可以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贷款合同等,以便证明您的权利。 最后,请注意,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