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想离婚,男方想要要回彩礼钱,怎么办? 我和对象结婚不到一年,共同生活了10个月左右,想离婚,但是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我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领证正常结婚共同生活了,但是没用圆房,同房了,但没有圆房(由于男方的原因没有圆房),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男方想要退还彩礼钱,如果起诉的话,法院大约会怎么判? 而且,结婚以后我们两个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工资和共同财产不够用,我用婚前财产垫付了两万元左右;并且我公公那边管我要了6万块钱,但是一说要离婚,我公公那边就不承认钱是借的,说是日常花销,不还一分钱,这一部分钱,要离婚了,怎么算?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未发生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双方均享有平等的财产权益。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实践中通常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即,不论男女一方是否有过错或有无过错,都应当按照各自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而不应该因为金钱数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待。同时,对于彩礼返还的具体金额,也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避免出现不公平的结果。 至于您提到的共同生活的支出,这部分费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并且对方同意偿还,则可以作为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还款比例和期限。 总的来说,关于彩礼返还和共同生活的支出,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深入沟通,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